学校公告

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小学2025-2026学年度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6-06-02 15:34 来源:红星路小学 【字体:

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合肥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 2025-2026 学年度合肥市中小学 “三好学生”等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及庐阳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现就评选方案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二至六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及班级集体,申报人及集体原则上需获得“校级及以上同等荣誉”。

二 、评选内容
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

1. 思想品德好。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诚实守信,集体荣誉感强,具备良好道德品质。

2. 学业发展好。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善于思考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。学业成绩优良,学科发展均衡。学习兴趣广泛,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
3. 身心素质好。积极参加体育活动,展现良好的体育素质和体育精神。乐观向上,意志坚定,人际关系和谐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
4. 审美素养好。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活动,在班级文化布置、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中表现突出。衣着整洁得体,言行文明大方,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
5. 劳动素养好。热爱劳动,,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;勤俭节约,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。主动承担家务劳动、班级劳动及校园公益劳动。积极参加劳动实践
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

在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基础上,还需具备如下条件:

1.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(含班委会、学生会、共青团及少先队组织等)。

2.履职能力强,能出色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,协助老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;善于沟通协调,在老师和同学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

3.综合素养强,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策划能力,能组织开展班级主题班会、文体活动等;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获得师生认可。

(三)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

1.思想道德好。班级学生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班级团队活动、主题教育、社会实践等开展扎实有效,形成团结友爱、文明健康的班风。

2.常规管理好。班级学习氛围浓厚,学生勤奋好学。规章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有序。教室环境整洁优美,文化氛围浓郁。班主任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,管理科学,师生关系融洽。

3.活动开展好。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、科技、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班级内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健康、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活动,学生参与度高。

4.家校社协同好。注重家校沟通与合作,家长积极参与班级建设与教育活动。

三、推荐程序

1.班级推荐。学生/班级自愿申报,各班结合任课教师与学生民主评优,推荐人员1名至校级评选。

2.学校审核。学校成立包含未参评学生家长代表在内的评选工作小组,对各班推荐人选的资格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综合评定后确定校级名单。

3.公示监督。学校推荐名单“3个工作日”,同步公布校、区、市三级监督电话。

四.材料报送要求

(一)材料内容

1. 申报表:纸质版及WORD版1份。

2. 事迹材料:纸质版及WORD版电子稿1份。不超过2000字为佳,有主标题、副标题。其中个人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,标题后、正文前的部分需有个人信息(学校、班级、姓名)。

3.事迹佐证材料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纸质版。

(二)材料要求

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6月3日(周三)下午前交至各班班主任处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严格执行评选标准与流程,杜绝形式主义、弄虚作假、轮流评优、人情评优。

2.坚持五育并举,不以考试成绩、社会机构竞赛成绩作为唯一评选依据。

3.评选全程留痕,过程材料统一存档备查,主动接受师生、家长及上级部门监督。

4.对违规申报、评审的个人与班级,取消评选资格并依规处理。

六、组织领导

成立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市级评优的组织、审核、公示、上报等工作,保障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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